聯盟黨政府建議將法案18章C條款中基於種族、膚色、民族來源等背景"冒犯、侮辱、羞辱、或恐嚇"的措辭更改為"滋擾",併對被控違法該條款的個人進行合理的測試。支持者批評原有法律被濫用,導致國家不能就重要的政策展開討論。
批評人士則對這一修改案會對社會凝聚和包容造成的影響表達了擔憂。該修改建議遭到葠議院中工黨、綠黨和多位中立葠議員的聯合抵制。
工黨葠議院利莎·辛格表示,最新民調顯示,修改18C不是澳大利亞民心所向。
“在大約1400名民調投票者中,78%的澳大利亞人認為基於種族或膚色冒犯、侮辱和羞辱他人是違法的,76%的人投票支持聯盟黨的人也說,他們希望保留冒犯、侮辱和羞辱的措辭。如果你們不願意傾聽普通人的想法,那麼為何不去聽聽那些也不願修改律的你們自己的政黨支持者呢?”她說。
聯邦檢察總長布蘭迪斯對這一投票結果表示失望。
他說:“我們在擁有尊重思想、言論和表達自由權的自由、活力、健康的民主的同時也可以擁有豐富、多元和偉大的多元文化社會。兩者無需互相妥協,也無需以犧牲對方為代價。”
布蘭迪斯指政府仍會按照計劃,引入草案修改人權委員會處理種族歧視投訴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