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调查记者联盟(ICIJ)的报道指,在近四十年间, 莫萨克.冯赛卡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的银行丶律师行及其他机构的合作,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及地区。
曾经有香港学者指,香港是中国资金外流的重要渠道。
在2015年年底,29%有收取费用的客户,经莫萨克.冯赛卡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及中国办事处注册公司。
二丶报道中的香港永久居民
目前中国拥有的百万富翁的人数,除美国外无他国可以超越。
报道指,除了李鹏之女李小琳拿着香港特区护照申请离岸公司,香港富商李嘉诚和郭氏兄弟也有开设离岸公司。
当中由郭炳联和郭炳江担任董事的公司,拥有澳洲政府保安服务供应商Wilson Security的控制权,澳洲政府可能并不知情。
三丶中国法律助长香港离岸活动
报道引述澳洲Griffith大学离岸税务学者Jason Sharman表示,香港如此多公司牵涉其中,因为中国的法规有较多的限制,例如对资金外流的控制,又或者中国对特定行业外国拥有权的限制。
阿里巴巴在2014年於纽约上巿,当时亦需要在海外注册。
目前冰岛总理已经下台,事件对香港的影响仍是未知数。
分析指,香港金融制度建全,离岸公司并非不合法,贪污事件在香港发生的可能性并不比其他金融中心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