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Hungry Jack’s就一款受欢迎产品的商标法律纠纷中,麦当劳败诉。
麦当劳声称,消费者会把Hungry Jack’s的“Big Jack”与麦当劳的“Big Mac(一译巨无霸)”混淆,这将降低麦当劳的利润。
周四,联邦法院驳回了麦当劳的这一主张。
法官斯蒂芬·伯利(Stephen Burley)表示,“麦当劳声称,Hungry Jack’s故意采用Big Jack和Mega Jack的名称,是为了在消费者心中宣传它们和Big Mac、Mega Mac汉堡之间的联系或从属关系。”
法官认为,Big Jack与Big Mac两款产品之间不具有“欺骗性的相似”,因此,Hungry Jack’s没有侵犯其麦当劳的商标权。
这两款汉堡均包含上中下三层面包,间夹有两块牛肉饼、生菜、黄瓜和奶酪。

尽管两款产品外观相似,但法庭争论的焦点与汉堡的名称而非外观相关。
伯利还认为,Hungry Jack's 的独立商标“Mega Jack”与麦当劳的“Mega Mac”不具有“欺骗性的相似”。
自麦当劳亚太公司在2020年8月向联邦法院发起诉讼,并称Hungry Jack’s的汉堡产品Big Jack和Mega Jack侵犯其商标权以来,双方的“汉堡大战”已在法庭上持续了三年有余。
什么是侵犯商标权?
当个人或组织未经授权,以可能造成混淆或欺骗的方式使用商标名称或标志时,就可能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侵权。
在庭审中,Hungry Jack‘s的首席营销官斯科特·贝尔德(Scott Baird)向法庭表示,该公司在选择汉堡名称时有“厚脸皮的成分”,但他表示,选择这样的名称并不是因为它们与麦当劳汉堡相似。

他在一份书面证词中表示:“我知道这个名称可能会被认为是对麦当劳的故意嘲讽。”
法官接受了这份证据,并表示:“我认为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误导,而是为了引起比较和对照。”
法庭认定Hungry Jack’s的广告违法
在被起诉后,Hungry Jack’s曾发布了电视广告,称“有人正在起诉Hungry Jack’s”,但其产品比“某些美国汉堡明显更大”,而且“澳大利亚牛肉含量高出25%”。
麦当劳在诉讼中称,此举涉嫌误导消费者。
法官表示,法庭证据表明,Hungry Jack’s汉堡所含的牛肉“明显少于”广告中宣传的“高出25%”,该公司的营销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过专家对不同汉堡肉饼的测试和称重,法官认为,Hungry Jack’s的“Big Jack汉堡肉饼的平均熟重不超过Big Mac的15%”。
伯利命令双方协商以执行判决,协商内容包括法律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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