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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机构建议政府向继承遗产征税

全国重要的非赢利组织、澳大利亚社区委员会建议联邦财长莫里森引入“死亡税”,称对富有家庭的遗产征税可以筹集数以十亿的税收和善款,并认为这样做比提升商品及服务税GST要更为人性和公正。

(File: AAP Image/Dan Peled) (AAP)
(File: AAP Image/Dan Peled) (AAP) Source: 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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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社区委员会(CCA)主席蒂姆·考斯特罗(Tim Costello)支持向继承500万元资产的继承人征收30%至35%的房产税。据他估算,少于1%的澳大利亚人将因此纳税。

他说:“作为家长,我们需要为子女做打算。但遗产过多也会毁掉他们的人生。在世界经合组织中,目前有19个有先见之明的国家已经在实行遗产税。我认为,这样做是公平的,那么,澳大利亚为何不去效仿呢?"

目前,实行遗产税的国家包括日本、韩国、法国、英国、德国和意大利。日本的征税率为55%,英国和美国为40%,法国为45%。而在英国,“死亡税”给政府带来70亿税收。

该委员会代表着澳大利亚最大的慈善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其成员包括Lifeline, Beyondblue, Mission Australia, The Smith Family以及World Vision Australia。该组织提出,征收遗产税可以鼓励澳大利亚的超级富人们增加对慈善组织的捐赠。

CCA的首席执行官克罗斯比(David Crosbie)说,向继承500万元资产的继承人征收35%至40%的房产税可以筹集约50亿的税收。如果向慈善机构捐款将可以免除遗产税,从而会鼓励富人们支持社区组织,会筹募至少1亿的额外捐款。

克罗斯比说,澳洲有大约25000名“超级富人”,所以这项新的征税只会影响到非常低比率的人口,因此比提高GST更加公正。

 

澳大利亚历史上曾有过遗产税,直至1978年,昆士兰州长Joh Bjelke-Petersen废除了该州的这项征税,其他州也纷纷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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