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法国、比利时等欧洲国家之后,丹麦也颁布法令禁止在公共场合穿布卡罩袍(burqa)及只露出眼睛的尼卡布(niqab)等穆斯林服饰,违者将被罚款。
丹麦国会于当地时间5月31日表决通过了中间偏右派政府提出的这项法案,新规将于8月1日生效,在公共场合穿着布卡罩袍或尼卡布将被罚款1,000克朗。

国际特赦组织谴责该法律是“歧视性地侵犯妇女权利”,尤其是对穆斯林妇女,该组织的一位负责人Gauri van Gulik表示,“虽然为了公共安全而限制佩戴全脸面纱可能是合法的,但这一揽子禁令既不必要也不相称,侵犯了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的权利。”
而该法令的支持者则认为,这项禁令能使穆斯林移民更好地融入丹麦社会,并认为这种服装是对穆斯林妇女的压制。
而一位在丹麦生活了六年的巴基斯坦女子Ayesha Haleem说,包括她的丈夫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强迫她戴上它,并表示, “宁愿离开这个国家,也不要拿下我的面纱。”
2011年,法国成为欧洲国家中第一个在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尼卡布的国家。同年,比利时也跟进。
此外,德国、奥地利等国对公共场合穿戴遮蔽全脸的面纱颁布若干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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