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导,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人民币,下同)片酬,而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另外,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欠缴税款2.48亿元(约500万澳元),偷逃税款1.34亿元。范冰冰于12月31日前交8.83946亿(约1.793亿澳元)即可免于牢狱。
据新华社报导,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报导称,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范冰冰已被澳洲保健品商家撤消代言人身份。 Source: TAOBAO
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 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清,可免予行政处罚。
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总结新华社消息要点:
一,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8.83946亿人民币 二,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三是,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四是,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问责程序,追究税务机关相关人员未依法履职的责任 五是,税务部门已部署开展影视行业自查自纠,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于行政处罚,拒不纠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