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住宅位于维州、新州、昆州和西澳,价值从20万澳元到200万澳元不等,买家来自英国、马来西亚、中国和加拿大。
周一,莫里森发表声明称:“这些外国投资者,不管是在没有获得外国投资审理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购买了二手房,还是获得批准,但是他们的情况发生了变化,都意味着他们违反了法律。”
自从2013年上台以来,联盟党已经强制性出售了46处由外国人投资购买的住宅,总价值近9300万。财长指出,政府必须确保外国投资为所有澳洲人带来益处,而且合法,不与国家利益相悖。
自从2015年末政府引入新的惩罚机制之后,已经向那些未经外国投资审理委员会准许就在澳洲购买住宅的人士发出了179张通知。外国公民在澳洲非法置业,最高将被处以13.5万罚款,或三年监禁,公司则最高面临67.5万罚款。
新的规定还会没收非法房产投资的资本增值所得。
一些投资者已经自愿出售他们的物业,而澳洲税务局正在对这些案件进行审查。
莫里森说,有至少25例外国投资者采取这种方式自愿撤回投资的,这显示了他们的行为更加注重遵守规定,从而在整体上加强了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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