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及社民连梁国雄,早前就《禁蒙面法》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
法官林浩云和周家明昨日在判词指出,《紧急法》赋予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在任何危害公安的情况下立法,并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裁定属于违宪。
香港警方高级警司李桂华在警方发布会上,已宣布即日起警方将暂停执行《禁蒙面法》。
然而,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透过新华社发表强烈关注,指斥高等法院的判决,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影响」。他又批评高等法院的裁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
根据杨光的解释,现行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已获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符合《基本法》及列入香港法律之中,并由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履行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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