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星期三(10 月30 日)裁定,政府的背囊客税并不合法,可能令成千上万背囊客有机会获得合共数以亿元计的退款。
联邦政府原本向持有417 或462 类别签证、在本地工作的背囊客征收15% 税收,联邦法院法官洛根(John Logan)指,有关做法违反澳洲与英国、美国、德国、挪威、智利、日本、芬兰及土耳其之间的税务协议。
有关协定要求澳洲向本地劳工及外劳劳工收取相同比率之税项。洛根法官形容,背囊客税变相是「一个基于国籍的歧视」。
全国农民联会总干事马尔(Tony Mahar)表示,背囊客对澳洲非常重要。他说:「背囊客的数量曾出现下跌,但目前已开始回升。背囊客是澳洲农业一个关键的劳工组成部份。」
据澳洲广播公司(ABC)报导,每年约有15 万外籍人士持有假期工作签证前往澳洲,估计今次裁决可能令75,000 名背囊客受惠、获得总数以亿元计的退税。
但澳洲税务局则认为上述估算过高。同时,据悉税务局亦正考虑就案件判决提出上诉。
此前,英国一家税务公司代表一名曾在澳洲从事酒店业的英国背囊客艾迪(Catherine Addy)提出诉讼。澳洲当局在 2016 年、阿迪结束旅程返回英国的前一年,推出「背囊客税」。
洛根法官指,联邦政府透过征收额外税款对艾迪作出歧视,违反澳洲与英国之间达成的税务协议。
每年,有约 15 万海外人士持工作假期签证前来澳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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