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公平工作署(Fair Work Commission)周四宣布了对一起历时两年的重大案例的裁决,赋予雇员新的权力——在几乎所有的雇佣合同中将加入这样一条新条款,允许雇主和雇员就将具体时间长度的年假折换为现金,而达成书面的协议。
新的“年假折现”规定将从2016年7月29日开始实施,但是只针对享受薪金制度的雇员。这还包括几条需要符合的要求:
- 每一次将带薪年假折现,都需要达成一项单独的协议。
- 一名雇员每12个月最多可以折现两周的年假。
- 一名雇员在将年假折现后,必须还有至少四周的未休的年假。
澳大利亚工业集团(Ai)首席执行官Innes Willox表示:“该案取得的成果是雇主和雇员的双赢,Ai集团在该案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项新规将确保雇员和雇主能获得灵活的安排,以符合他们具体的情况。”
然而澳大利亚工会理事会(ACTU)表示,他们担心这项安排会破坏雇员的健康。该工会书记Dave Oliver说:“雇主应该鼓励休掉年假而非将其换钱,雇员也应该欢迎这么做。”
“事实上,当雇员不想休掉他们所累计的假期,这显示出雇主没能创造一个工作环境,能让雇员感到可以安心休掉他们应得的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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