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议院的投票中,这项法案遭到工党、绿党、南澳的尼克.色诺芬团队和独立议员辛奇(Derryn Hinch)的反对,最终以33票反对29票赞成,没有获得通过; 支持的包括联盟党、一国党、自由民主党议员乐约翰(David Leyonhjelm)和塔州参议员杰奎.兰比(Jacqui Lambie)。
全民意向投票由前总理艾伯特提出,特恩布尔继任总理后继续推行。全民意向投票为Plebiscite,全民公投为Referendum,前者并无法律约束力,后者政府必须执行结果。
自由党后座议员迪恩.史密斯在这次会议中缺席,他曾在早些时候公开反对该全民意向投票。
工党质疑该法案可能会在社区内部造成分裂。
但是总检察长乔治.布兰迪斯指责工党在玩弄政治。
“我再次对工党和那些就此事玩弄政治的人说,这不是在寻求他们所声称的,别再就同性恋人群的生活玩弄政治了,因为这就是你们正在做的。”
布兰迪斯表示,该议案被驳回,同性婚姻立法就会再拖几年。但联邦工党反指,全民意向投票会煽动仇恨同性恋社区的情绪,并且强调经过国会辩论通过相关立法的做法已经足够。
有分析指,澳洲选民倾向保守,如举行全民意向公投将不利于同性婚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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