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汽车袭击案,维州警方在疑犯驶入巿中心前,因安全问题放弃追捕,有警员质疑「不追捕」政策是否达至真正安全。
有警员质疑,维州「不追捕」政策,才导致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
当疑犯在巿中心 Flinders Street 火车站外烧軚转圈前,警方曾经开车追捕疑犯,及後根据「不追捕」政策停止追捕。「不追捕」政策,是指警方担忧警匪追逐对公众造成危害,在评估情况後宁可放弃追捕疑犯。
澳洲广播公司 (ABC) 引述一名警员指,「不追捕」政策很窝囊,使警方办案绑手绑脚,认为应当检讨。
一名警员指,死伤者家属有权问:「为何警方不及早制止他?」
「在他驶出巿中心前两小时,有一个黄金时间截停他,但命令是停止追捕。」
警方称,26岁疑犯加加索拉斯 (Dimitrious Gargasoulas)先前用刀刺伤他的弟弟,并胁持弟弟的女朋友为人质,及後人质自己逃脱。
在11时45分,警方准备在Bolte Bridge截停他,但因为疑犯危险驾驶,警员接获命令停止追捕。1时半,疑犯开车到巿中心 Flinder Street 火车站外烧軚,吸後发生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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