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庭一审判决首都领地政府赔偿王庆林4万澳元,以补偿歧视性的住院医生录用政策给王庆林带来的“焦虑、难堪和羞辱”。
澳广ABC报道称,王庆林担任过天津医科大学的神经内科主任,2001年移民澳洲,2006年加入澳籍。到2013年,他仅需在澳大利亚的某家医院实习一年,就可满足在澳洲行医的所有条件。但是首都领地政府的一项雇佣政策令海外毕业生成为实习单位最后考虑的人选,严重阻碍了他的成功之路。
实习被拒后,拥有神经科硕士学位的王庆林只能在养老院担任护士助理。心有不甘的他对首都领地政府提出诉讼,起诉其实习政策构成种族歧视,使得外国大学的毕业生处于劣势。2016年首都领地民事与行政仲裁庭裁决支持这一观点。
反诉成功,以学习地筛选申请人不违反歧视法
但是首都领地政府提出上诉,并在本周一反诉成功。政府代理律师在上诉中表示,实习政策不以种族或国籍来划分申请人,而是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所在地来划分,这么做不违反歧视法。
而王医生的律师表示,出生在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外地区的人一般是在海外获得学历,这令他们处于不利地位,等同于受到歧视。
首都领地民事与行政仲裁庭庭长尼特在裁决书中表示:“王医生提出,来自中国的人士通常(但非绝对)都是在海外大学获得医学学位。因此首都领地用优先次序来决定实习名额,可以支持(法庭)作出直接歧视的裁定。”
首都领地政府则在上诉中辩称,他们列为最优先考虑人选的是承诺在堪培拉工作的澳洲国立大学毕业生,他们中48%的人出生在海外。
考虑到这些数据,仲裁庭裁定“并无证据表明实施这项政策对原籍中国或非澳洲的人造成了不利影响”,首都领地政府并未直接或间接地以王医生的原籍国为由,对他进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