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公平交易署 (NSW Fair Trading)的Vicky说,补习班有义务为上课学生提供符合消费者保障的服务内容,不能提出“任何情况都该不退款”的要求。但家长在购买课程后若改变主意,或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其他理由缺课,都被视为消费者“改变主意” (change of mind),那么商家有权不退款或仍收取费用,并且作为商家的默许权利,无需在合同中明文标注。
另一方面,Vicky还提到,新州消费法没有明文规定商家不可以让消费者提前预购大宗商品或服务,但公平交易署不建议商家这么做,以防因意外情况无法提供全部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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