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阳光海岸一个冲浪俱乐部在四月宣布放宽会员服饰规定,允许男性会员在会所范围内穿着背心内衣。俱乐部负责人指,容许女性穿着背心但同时拒绝让男性会员穿着相同的衣着,可能会令俱乐部被人以潜在性别歧视的理由提出法律诉讼。会所经理赖特(Mal Wright)表示,有关的政策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成份,因此有必要作出改动;他又强调该俱乐部并非唯一一个对衣着要求作出调整的会所。昆州会所协会亦警告部份会员俱乐部,他们的衣着规定可能足以被人引用反歧视条例而提出起诉。
事件触发起社区再次关注,究竟法例对歧视的定义为何?在什么情况下可获豁免?简单而言,法例订明任何人不得根据其他人的属性,而向其施以较差的对待,包括性别、年龄、种族、信仰、性取向、家庭责任、政治立场或是否怀孕等。假如一名业主因为认为个子高大的人一般都会对住宅造成破坏,而拒绝向一名身高高大的人士租出物业,这名业主便可能触犯歧视,即使在过程中该名人士未有被冒犯。那么,为何军队男女军人需要有不同的发型?为何只限女性的健身室仍然可以存在?昆州反歧视委员会署理主席霍姆斯(Neroli Holmes)向澳洲广播公司表示,情况其实相当复杂;在不少的个案下,有时候可能存在双重标准。有部份情况是由于性别歧视条例中已作出豁免,但亦有一些情况是由于未有人作出投诉,因而歧视的行为未有被禁止或更正。
虽然女性专用健身室原则上带有歧视性,但法例却站在健身室的一方。原因是反歧视审裁处早前裁定,有部份要求是合理且在预料之内的。例如一些女性可能会不情愿进入一些同时有男性存在的健身室或其他健康服务中心,而这些健身中心可能有为女性开设课程或计划,透过盆骨运动治疗失禁或治理乳癌等其他病症。霍姆斯认为,在这种有合理辩解及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性别歧视是可被允许的。因此,只限女性或只限男性的健身中心在某些情况下,并未触犯相关法例。
再看看另一个例子:现今不少商场都有设置家长室,但一般家长室的图案都是画上一名女性成年人。曾经有一名男子携同小童进入阳光海岸一个家长室,但遭到一名女子辱骂。由于家长室事实上是无分性别的,因此霍姆斯认为该名男子很可能有足够理据,控告该名女子歧视。但在此情况下,该商场的管理者亦可能因为家长室门外的图案,被裁定间接歧视男性。假如有人对此作出投诉的话,霍姆斯表示,反歧视委员会很可能会要求有关商场尽快对图案或标志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