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1841至1997年,属于英国的领土,期间曾经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然而,香港在英国殖民统治之前,属于大清广东省广州府宝安县的一部分,随后被割让予英国,成为今时今日的香港。而当年的宝安县,亦都包括现今的东莞及深圳。
1840年,满清及英国之间越趋严重的贸易及外交冲突,导致英国国会投票决定,向满清发动一场对香港近代史具有非常深远影响的贸易战争,史称「第一次鸦片战争」。1842年7月,英军派遣百多艘军舰及9000名官兵,进攻长江及京杭大运河交叉点的军事要地镇江;驻守镇江的1500名八旗兵与英军展开激烈战斗,死伤惨重。面对现代化的英军军队,满清自认无力应战,道光帝宣布接受英国的条件,进行议和。谈判四次后,清廷与英国代表于8月29日,在英军旗舰康华丽号正式签订《南京条约》。
认识《南京条约》的听众必定知道,《条约》除了宣布停战、缔结和平平等的关系,并开放沿海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港口,进行贸易通商外,清政府亦向英国赔偿2100万银圆,及将香港岛永久割让予英国治理,以便英国商人在有需要的时候,有地方修理船只及存放修理的物料。然而,虽然《条约》的英文版声称英国可以永久性统治香港岛,但中文版则因为翻译出错,而缺少了「永久」的这个意思。
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拼搏了约四年,清政府被英法联军打败,在俄罗斯公使的调停下,与英国、法国及俄罗斯签订条约,史称《北京条约》。当中列明,清朝将宝安县的九龙半岛(即今天香港界限街以南的土地)割让予英国,并将天津及大连开放,成为商埠。1898年6月9日,清政府再次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清廷将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嘅地段及附近逾200个离岛,租借予英国,为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届满。清政府维持九龙寨城的管治权,派驻官员。自此,深圳河以南的区域便成为香港范围至今。
英国殖民香港期间,满清在1912年灭亡,中华民国宣布成立;但随后中国国民党在1949年国共内战中战败,迁往台湾。中国共产党在同年10月1日于中国大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拒绝承认上述三条所谓「不平等条约」,要求英国将香港岛、九龙及新界一并归还。英国最终在1984年与中国签订《中英联合声明》,放弃对香港的主权;香港在1997年7月1日起,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驶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