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为一名73岁的澳洲公民,他于去年3月前往印度,目前正身处当地南部「卡纳塔克邦」的「班加罗尔」,他昨日已透过律师对卫生部长亨特(Greg Hunt)上周根据《生物安全法》公布的印度入境禁令提出质疑,要求法庭审议禁令是否符合宪法。
联邦法院亦经已在昨日下午举行简短聆讯后,已同意加快案件审理的时间,一旦找到合适的法官,聆讯日期将会在48小时之内宣布。原告的代表律师、Marque Lawyers的布拉德利(Michael Bradley)亦已对SBS新闻部证实有关的入禀申请。
「我们针对上周末卫生部长享特的紧急入境禁令声明,已向联邦法院入禀,对该项禁令将有意从印度返国的人士—包括澳洲公民—定为刑事犯罪一事,提出法律挑战。」
「卫生部长指,禁令根据《生物安全法》以及基于宪法的理由而作出声明,他们质疑有关理据是否充份。」
「我与当事人均认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与措施会为印裔澳洲人所造成的健康风险不成正比,甚或已越过政府原有的权限范围。」
「亦有宪法的论点涉及究竟有关措施是否已间接侵犯澳洲公民的自由,因为能够返回家园是国民的隐含自由之一。而作为公民,澳洲所有公民的身份,似乎有一种附带条件,就是得以重返自己的国家。」
「虽然此权利并非完全无规范或其他限制,但若权利真的一如澳洲人所相信般存在,现在这种权利经已可能受到限制或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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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身处印度人士入境的禁令在周一生效,按规定,过去14天内曾身处印度的任何人若进入澳洲都会构成刑事罪行,意味若有身处当地嘅澳洲公民及居民,一旦有违禁令,最高可以面临$66,600的罚款,或五年监禁(两者亦可能会同时执行)。该政策暂时会实施至5月15日,届时,当局会再对有关措施进行审核。
虽然政府强调禁令只为「暂时的措施」,但有在澳印度社区的成员以及人权倡议组织,就广泛谴责禁止从印度入境的措施,是不公平和过份严厉;亦有人指责此举是种族主义行为,因为在澳洲最严重的新冠病毒爆发期间,政府并没有针对美国英国或欧洲部分地区采取此类措施。有法律专家在较早前接受SBS新闻访问时指,政府提出的严厉措施,可能已具有「歧视性」,并可能经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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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移民部长霍克(Alex Hawke)昨日接受《天空新闻》(Sky News)访问时则强调,有关禁令并不违返国际人权法。
「澳洲正处于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的情况下,当局有必要采取行动暂时中止我们的卫生官员认是从高风险国家出发的航班,而这些针对国内外的限制措施,完全符合国际人权法的规定。」
但布拉德利指,他与当事人难以理解为何「亨特」在此时作出上述决定。
「在宣布禁令之前,身处印度的人士已几乎完全无法进入澳洲,只是有少数人可以通过间接方式入境,亦有不少人会被即时禁止入境。」
「因此,声明认为必须要证保可以避免存在的威胁,但是否有此威胁仍然未清晰。」
政府早前亦一直强调,有关决定合适而相称,因为在澳洲的检疫设施中,发现来自印度的新冠阳性反应个案。目前,在印度有9000多名澳洲人经已注册,表示想重返澳洲,其中包括650人被认为系「弱势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