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寓的物业费一开始很低,但后来却突然暴涨。新州近期生效的新规能否减少开发商“故意低估物业费”的情况呢?
新州社区土地法和物业法的一些重大变化已经在4月1日生效。
政府的文件显示,这项变化使社区计划与更新后的分契式物业产权法保持一致,以加强治理、财务管理和开发商问责制。这些改革旨在提高物业委员会的问责制,简化会议程序,并简化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的安装。
新规要求开发商或建筑商提交标准化的初始维修计划(IMS),并且需要使用新的标准表格,要求独立测量师审核。
新规生效后,物业的10年长期维修基金计划(capital works fund plan)需采用统一标准格式。这和之前有哪些主要区别呢?能减少特别分摊费(Special Levy)的情况吗?SBS普通话《现场说法》热线节目嘉宾、MCLP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郑伟俊分享了自己的见解。
另外,就听友们咨询的租客要求修太阳能电板、新装的储能电池可能存在安装失误、物业管理方“重复”更换烟雾报警器等问题,郑律师均做了详细解答。请点击收听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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