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廣ABC報道,一份根據信息自由法穫得的文件顯示,澳大利亞稅務局(ATO)曾髮出一份通知,要求員工們相互檢舉同事的偷懶行為。
這份面向所有員工髮出的通知是這麼說的,“某些同事有花很久時間吃午餐的習慣,或經常提早下班,或上班後的第一個小時用於吃早餐看報紙。可能他們只是忘了時間,或是粗心大意併非故意如此,也或者你的懷疑是正確的,他們根本就沒有準確地記錄下自己的工作時間。”
ATO建議,一旦髮現上述情況,員工就有責任向管理層彙報。
同時,ATO稱將確保這些彙報是保密的,管理層會對此調查,被檢舉的員工對此需作出合理解釋,否則管理層將對其寀取行動。
工會:此舉徒勞無益
澳大利亞許多政府機構一直在努力提高工作場所的靈活性,認為這可以提高生產力併改善辦公室文化。
澳大利亞服務業工會稅務部門秘書長Jeff Lapidos表示,ATO的這項規定破壞了這些努力。
他說,“不通過管理人員與員工保持良好的關系,郤寄希望於員工舉報不喜歡的同事,這是徒勞無益的,而且這與我所認為的稅務局努力營造的文化背道而馳,他們應該培養員工合力運作好澳洲的稅務系統。”
而且,Lapidos認為,大多數員工其實併不清楚暫時離開的同事是否已經跟上級請過假。
ATO的一位髮言人說,絕大多數的員工能夠嚴格遵守上班時間。
她說,“誠信事關每個人,我們借此來不斷提高員工對誠信問題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