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在貼文補充,香港的言論自由是受《中英聯合聲明》制定的《基本法》所授予。澳洲政府亦對今次事件「對香港言論自由的影響」,同樣感到憂慮。
香港警方星期四(6 月 17 日)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先後拘捕五名香港《蘋果日報》高層,並突擊搜查《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的總部。
事後,《蘋果日報》繼續編採工作,午夜前如常開機,印刷星期五(18 日)出版報紙,最後決定加印至 55 萬份。
而聯邦反對黨工黨外交事務發言人黃英賢(Penny Wong)亦在推特發文,表示今次針對記者的行動令人深感憂慮,又形容今次是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下連番鎮壓異見聲音的一連串行動之一。
黃英賢說:「新聞自由是向香港人所作出的承諾,必須得到尊重。」
另外,多名澳洲政界人士亦有發表社交媒體貼文表態。
其中,自由黨參議院帕特森(James Paterson)在 Facebook 刊出一幅自己閱讀《蘋果日報》的相片,表示香港當局再次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及拘捕多人「令人非常不安」。他表示:「由黎智英擁有的《蘋果日報》是一份敢言、致力報道關於中國共產黨對香港所作所為真相的報章。」
他說:「新聞自由相當重要,全球各地必須守護它(新聞自由)。」
自由國家黨眾議員克里斯坦森(George Christensen)亦有轉發帕特森的貼文,又留言指:「James,你說得對。中共及其在香港政府中的傀儡,正在有系統地摧毀當地的新聞自由及其他自由。」
有不少網民對帕特森的表態表示支持或感謝,但亦有網民指摘帕特森虛偽:「我們不是亦有搜查及起訴記者嗎?」另外,亦有人質問,兩黨聯盟政府何時為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發聲。
她說:「為了妨礙該報正常營運,香港警方已任意拘禁其創辦人並搜查報館,現在又一次拘捕總編輯和另外四名高層。這根本不是執法行動,而是政治報復。香港當局應為出賣言論自由感到羞恥。」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Ned Price)亦在記者會上表示,強烈譴責香港拘捕《蘋果日報》及母公司壹傳媒的五名高層董事,並促請當局立即釋放被捕人士。
他說:「我們對香港當局選擇性利用國家安全法,任意針對獨立媒體機構,深表關切。我們對當局越來越多地將國家安全法作為壓制獨立媒體、壓制不同聲音及扼殺言論自由的工具,感到憂慮。」
他又指,當局提出「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內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指控似乎完全出於政治動機。
普萊斯說:「這些行動破壞了北京的義務,即他們在《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的義務。這是一項具有約束力的國際協議,維護香港的高度自治,保護權利與自由。」
「我們呼籲當局停止針對獨立和自由的媒體。扼殺新聞自由及限制資訊自由流動,不僅會破壞香港的民主制度,亦損害香港作為國際樞紐的信譽及生存。」
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形容,今次拘捕搜查行動是北京當局利用國家安全法打壓異見聲音,而非維護公眾安全。他說:「新聞自由是中國在《中英聯合聲明》承諾賦予(香港)的權力,理應受到尊重。」
此外,英國及加拿大亦有國會議員在社交媒體上,貼文批評香港警方的行動。
香港警方國安處星期四表示,《蘋果日報》自 2019 年起刊出的數十篇文章,串謀計劃呼籲其他國家及機關制裁香港及中國。警方昨日帶同法庭手令,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及多處地方,檢走編採部多部電腦同硬碟,亦凍結 3 間有關連公司,合共 1,800 萬港元資產,並拘捕涉案 5 人。

壹傳媒工會譴責警方侵犯新聞自由。香港記者協會則促請政府要對涉案文章的內容,點樣危害國家安全,作出交代。有學者認為,事件顯示國安法的紅線,是可「以言入罪」。
中國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發表聲明,表示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和警方嚴格執法的正義之舉,堅定支持一切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所作出的努力。
聲明強調:「《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任何權利自由都不是無邊界的,都不能突破國家安全的底線,這也是有關國際公約的明文規定和各國法律實踐的通例。」
又指:「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傳媒機構在內概莫能外,新聞自由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任何人不論其有什麼樣的職業身份和背景,不論其背後有什麼樣的勢力支持,違反了香港國安法及有關法律,都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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