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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瑪打恐襲】男子向少年提供槍械判囚44年

2015 年在雪梨巴拉瑪打發生槍殺華裔警員的恐怖襲擊,一名雪梨男子被控向 15 歲少年提供槍械罪成,被法院判囚 44 年。

The Curtis Cheng Centre
The Curtis Cheng Centre Source: Supplied: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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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 Winmas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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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在雪梨巴拉瑪打發生槍殺華裔警員的恐怖襲擊,一名雪梨男子被控向 15 歲少年提供槍械罪成,被法院判囚 44 年。

該名 20 歲男子 Raban Alou 較早前承認協助、教唆、指導或誘使 15 歲少年 Farhad Jabar 進行恐怖主義活動,槍殺雪梨華裔文職警務人員鄭樹基(Curtis Cheng)。

他在星期四(1 日)被新州最高法院判處 44 年監禁,33 年內不准假釋。

2015 年 10 月 2 日,鄭樹基在離開警察總部大樓時,被一名 15 歲少年從後槍殺,少年其後被趕到的警員擊斃。

調查指,少年被激進思想所影響,並受到教唆發動襲擊。

事後,新州警務處為警察總部重新命名為「鄭樹基中心 - 新州警察總部」(The Curtis Cheng Centre - NSW Police Headquarters)。

鄭樹基為警隊會計師,為新州警隊服務 17 年,是首名警方文職人員獲得如此崇高的待遇。

他死後遺下太太、一子和一女。其子 Alpha Cheng 曾呼籲一國黨領袖韓珍(Pauline Hanson)莫用父親的名字散播仇恨伊斯蘭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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