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的報道指,在近四十年間, 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與香港的銀行、律師行及其他機構的合作,遠遠超過其他國家及地區。
曾經有香港學者指,香港是中國資金外流的重要渠道。
在2015年年底,29%有收取費用的客戶,經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的香港及中國辦事處註冊公司。
二、報道中的香港永久居民
目前中國擁有的百萬富翁的人數,除美國外無他國可以超越。
報道指,除了李鵬之女李小琳拿著香港特區護照申請離岸公司,香港富商李嘉誠和郭氏兄弟也有開設離岸公司。
當中由郭炳聯和郭炳江擔任董事的公司,擁有澳洲政府保安服務供應商Wilson Security的控制權,澳洲政府可能並不知情。
三、中國法律助長香港離岸活動
報道引述澳洲Griffith大學離岸稅務學者Jason Sharman表示,香港如此多公司牽涉其中,因為中國的法規有較多的限制,例如對資金外流的控制,又或者中國對特定行業外國擁有權的限制。
阿里巴巴在2014年於紐約上巿,當時亦需要在海外註冊。
目前冰島總理已經下台,事件對香港的影響仍是未知數。
分析指,香港金融制度建全,離岸公司並非不合法,貪污事件在香港發生的可能性並不比其他金融中心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