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制夜場及酒吧營業的新州營業限制令,前最高法院法官卡利南(Ian Callinan)領導的獨立檢討報告完成,建議放寬營業時間和限酒令。
建議重點包括:
娛樂場所的禁止進場時間,由凌晨1時半延長至2時,試行2年
最後落單時間,由凌晨3時延長至凌晨3時半,試行2年
全州外帶買酒時間,由晚上10時延至晚上11時停止營業
家中送遞酒精飲品服務,至午夜12時停止營業
檢討過程中,卡利南接收到1.8萬份公眾建議。
現行法例是在醉酒引致的暴力升級後,在2014年實施。
在151頁的檢討報告中,指措施實施後,英皇十字區和雪梨巿中心都較安全,急症室深夜收症人數亦減少,不過同時使雪梨巿的夜生活失色,減少就業機會。
卡利南認為,限制令使雪梨「由太多人、暴力、嘈吵、和髒亂的地方,變成更安全、安靜和整潔的地方。」
營業限制令引起極大爭議,認為沒有國際城巿晚上的酒吧不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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