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議院今早以36票對33票,通過聯邦政府的建築業公署法案。
新規例由明年3月1日起生效,規定任何400萬元以上的官方採購項目,必須考慮到對澳洲的經濟利益。
新規例亦要求採購部門作出合理諮詢保證購入的貨品和服務符合澳洲或國際標準。
工黨與綠黨反對重申成立建築業公署,但爭取到一國黨支持修正法案,以保證僱主必須嘗試聘用本地勞工。
表決前,自由民主黨議員利安咸與三名一國黨議員表示支持。政府希望於本週國會休會前通過建築業公署法案。
此外,政府與南澳參議員辛諾豐就梅利達令河計劃達成協議,作為支持建築業公署法案的交換條件。
辛諾豐表示,對梅利達令河計劃的新規定感到滿意,包括加強審查計劃機制。
但聯邦工黨指辛諾豐接受政府的交換條件是虎頭蛇尾。
在此之前,辛諾豐曾要求政府承諾增加梅利達令河4500億公升流量,才會支持建築業公署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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