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社區委員會(CCA)主席蒂姆·考斯特羅(Tim Costello)支持向繼承500萬元資產的繼承人徵收30%至35%的房產稅。據他估算,少於1%的澳大利亞人將因此納稅。
他說:“作為家長,我們需要為子女做打算。但遺產過多也會燬掉他們的人生。在世界經合組織中,目前有19個有先見之明的國家已經在實行遺產稅。我認為,這樣做是公平的,那麼,澳大利亞為何不去效仿呢?"
目前,實行遺產稅的國家包括日本、韓國、法國、英國、德國和意大利。日本的徵稅率為55%,英國和美國為40%,法國為45%。而在英國,“死亡稅”給政府帶來70億稅收。
該委員會代表著澳大利亞最大的慈善機構和非營利組織,其成員包括Lifeline, Beyondblue, Mission Australia, The Smith Family以及World Vision Australia。該組織提出,徵收遺產稅可以鼓勵澳大利亞的超級富人們增加對慈善組織的捐贈。
CCA的首席執行官克羅斯比(David Crosbie)說,向繼承500萬元資產的繼承人徵收35%至40%的房產稅可以籌集約50億的稅收。如果向慈善機構捐款將可以免除遺產稅,從而會鼓勵富人們支持社區組織,會籌募至少1億的額外捐款。
克羅斯比說,澳洲有大約25000名“超級富人”,所以這項新的徵稅智慧影響到非常低比率的人口,因此比提高GST更加公正。
澳大利亞厤史上曾有過遺產稅,直至1978年,昆士蘭州長Joh Bjelke-Petersen廢除了該州的這項徵稅,其他州也紛紛效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