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 30 歲男子斯蒂芬(Matthew Adam Stephan)與母親在 3 月 18 日由約旦飛抵雪梨國際機場,被當局要求進行在家隔離 14 天,以防帶有新冠病毒。
但據《每日電訊報》報道,他被指在剛剛過去的星期六(3 月 28 日)清晨離開住所,在雪梨東南部 Pagewood 區被執法人員即場罰款 1,000 元並由警員陪同送返寓所。
據悉斯蒂芬不久後立即再次離開寓所,並於當晚在雪梨中心商業區被捕,被控違反《公共衞生法》,獲准保釋等候五月審訊,並被送往 Camperdown 一間服務式住宅以「完成自我隔離程序」。
當他抵達不久並被帶到房間後,又在試圖走出大樓。當時,他邊搖頭邊說:「不,我不要留在這裡。我要離開,我不要留在這裡。」

警員曾試圖要求他返回房間,但遭到拒絕。警方因此將他拘捕,並落案起訴他兩項違反自我隔離令的控罪。
案情指斯蒂芬患有精神病患,與母親同住 Edensor Park。據悉,斯蒂芬患有學習障礙、過度活躍症(ADHD)、濫藥問題,並自四歲開始就需要服藥控制病情。
案件星期一(3 月 30 日)於中央裁判法院審理,被告佩戴口罩出庭應訊,裁判官要求將他送往醫院接受精神健康評估。他在星期二(31 日)透過視像系統再度出庭,期間垂下頭並曾哭起來,並承認兩項控罪。
斯蒂芬於星期三(4 月 1 日)被判罪名成立,被裁判官罰款 600 元兼接受 12 個月社會服務令,但毋須入獄。
裁判官奎因(Margaret Quinn)表示,「即使有關行為的客觀嚴重性相當高」,但考慮到被告的精神病患、年齡、無案底及有悔意,予以輕判。
「他目前已明白若不遵守法律將面對的事情。他的母親承諾,將確保他不會在作任何短途旅行。」
裁判官奎因指出,有必要向社區人士傳達一個強烈的訊息。她說:「這是同類型涉及新冠病毒疫情管控規例的首宗個案。我們有強烈必要保護社區。」
在澳洲,所有人必須保持至少1.5米的社交距離。在室內場所,必須保持每人至少有4平方米的空間。
如懷疑感染新冠病毒,請致電家庭醫生求助,切勿直接前往醫院或診所。如有需要,請撥打 1800 020 080 致電「全國新冠病毒健康資訊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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