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 聯邦法院昨裁定一些定期輪班員工,即使合同上說明他們是『臨時工人』,但也不會被視為是臨時工人。
- 澳洲現時約有160至220萬的『臨時工人』,有關裁定,將意味著這些僱員現時將可以享受有薪年假
- 裁決亦會令僱主們要面對價值達80億元的潛在假期補償欠款。
聯邦法院昨天的裁決,決定一些定期輪班的員工,即使合同上說明他們是『臨時工人』,但也不會被視為是臨時工人。
該項裁決是就一名曾經在WorkPac公司工作的礦工羅薩托(Robert Rossato)指, 雖然他一直是以『定期、確定、持續和可預測的』情況下輪班工作,但其前僱主卻仍然將他以『臨時工人』的情況看待而提出訴訟。
同時,雖然在羅薩托的工資中已包括百分之25的臨時工人『補水』,但法官裁定他亦有權享有假期。
據估計,澳洲現時約有160至220萬的『臨時工人』,而有關裁定,將意味著這些僱員現時將可以享受帶薪年假、個人假期、照顧者和恩恤假期。同時,有關裁決亦會令僱主們要面對價值達80億元的潛在假期補償欠款。
澳洲全國總工會(ACTU)對有關裁決表示歡迎,工會秘書麥克馬納斯(Sally McManus)表示,這項裁決將臨時工人的問題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亦填補了一些對處於不利地位的工人要面對的「法律漏洞」。
麥克馬努斯亦在一份聲明中說:『這對於所涉及的工人及他們所屬的建築、林業、海事、礦業和能源聯盟工會(CFMEU)是一項巨大的勝利,同時,亦是所有在這個系統性臨時工人制度下而受苦的工人的一個勝利, 亦清楚表明需要減少工作場所沒有保障性的必要。』
聲明又指: 『現在是時候讓僱主接受必須找到新的方法來終止無止境將長工變成為臨時工的情況。作為一個國家,我們應該共同努力,減少沒有保障的工作數目。因為這個情況已經失控,而不幸的是,現在有太多人感到在疫情期間沒有工作保障的殘酷現實。』
CFMEU的全國主席馬哈爾(Tony Maher)還表示,將長期工人標籤成為是『臨時工人』是「侵權」的做法。

同時,全國僱主協會Ai集團的行政總裁威洛克斯(Innes Willox)表示,該決定證明有必要更新《公平工作法》(Fair Work Act),以便能夠向企業和臨時僱員提供一些確定性,並防止一些已獲得像長期僱員一樣的額外薪津的臨時工人領取雙重補貼。
他說,澳洲有約百分之20的勞動人口屬臨時僱員,而在澳洲260萬的臨時僱員中,至少是有160萬人有定期工作。
威洛克斯表示,在《公平工作法》中,必須對『臨時僱員』一詞進行定義,以符合現時的工作合約中的通用定義,亦即是『臨時僱員是指他們是以甚麼的薪津受僱』。同時他認為, 從事臨時工作並獲得臨時工人補水的員工並不能夠以長期僱員應得的權利來追溯以往的工作年數,例如是年假。
威洛克斯又表示: 『隨著在新冠疫情期間的失業和就業不足的情況迅速增加,(我們是)需要鼓勵僱主要挽留並聘用臨時僱員,而並不應因此而受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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