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新報告指,在 2014 年至 2021 年期間,澳洲能源監管機構(Australian Energy Regulator,AER)容許電力公司向家庭和企業多收取 100 億元的電費,報告認為電力公司在此期間獲得的利潤比「正常」高出 67%。
電力公司收費是由監管機構,與建造和保養電線桿、電線和輸電線路的公司協商。根據市場規則,這些公司可以通過電費單將這些成本轉嫁給消費者,並產生經濟回報。
根據能源經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的能源專家Simon Orme的報告指,在2014年至 2021年間,投資的合理「正常」利潤水平約為150億元。
但監管機構最終批准對客戶的收費,使這些公司能夠有250億元的利潤。
Simon Orme表示,AER負責確保電力公司僅向消費者收取投資、建設、維修和運營網絡所需的成本,以及合理的利潤,以確保補償投資者提供。
但昆州、新州、維州、南澳和塔州的電網公司「持續收取過高的費用獲得超額利潤」。
這些利潤透過電力公司從電費中收回,通常佔家庭賬單的一半左右。
Simon Orme直言,不能再讓電力公司客戶為電網公司的超額利潤提供資金,必須消除額外的負擔。
他呼籲州和聯邦政府對電網的經濟監管進行獨立調查,調查委員會應加強對電力企業利潤的報告和監察,修改規則和法律以改善電力網絡經濟監管,消除監管過程中消費者代表的障礙,並確保未來投資框架有效。
他強調,要完善澳洲電網的單一監管,將有助於抑制電網的超常利潤,減輕消費者賬單的強勁上行壓力。
他指「如果這種情況沒有得到改善,能源消費者將繼續為配電和輸電網絡服務支付超過所需的費用......增加能源轉型的成本並阻礙對低碳發電的投資。」
AER 主席Clare Savage 表示,她對AER在報告發布前,並沒有得到足夠的時間在報告進行審查感到失望。她對報告的主張有異議,認為監管框架的目的是在電力公司為客戶帶來好處或以低於預期的成本運營時,會作出獎勵。
Clare Savage指「如果企業的支出超過監管機構設定的預測,或者他們為消費者提供明顯的好處,企業可以獲得高於監管機構設定的回報率的回報。」
瀏覽更多最新時事資訊,請登上廣東話節目 Facebook 專頁、MeWe 專頁、Twitter 專頁,或訂閱廣東話節目 Telegram 頻道。
SBS 中文堅守《SBS 行為守則》及《SBS 編採指引》,以繁體中文及簡體中文提供公平、公正、準確的新聞報道及時事資訊。作為一個公共服務廣播機構,SBS 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多語種媒體服務,為全體澳洲人提供資訊、教育性及娛樂性內容,並與此同時反映澳洲多元文化社會的特色。SBS 廣東話及 SBS 普通話電台節目均已為大眾服務超過 40 年。按此進一步了解 SBS 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