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州科技大學原住民專用電腦室事件,三名學生被控告違反《反歧視條例》18C條款,法官撤銷案件並批評「根本無案可告」。
事緣一名學生要求多名學生離開原住民專用電腦室,離開的學生在網上留言。
人權公署專員特里格斯在回應總理譚保的批評時強調,公署的職責是接受投訴和調解,無權阻止當事人訴之於法庭。
譚保日前批評人權公署未有適當和及時處理投訴。
支持18C條款的人士認為,案件敗訴證明18C在司法上並不容易被濫用。反對條款的人則認為,從去年5月拖延至今,起訴過程本身就是一種懲罰,儘管案件不成立,但許多學生無財力請律師辯護,唯有接受庭外5000元和解。
南澳參議員辛諾豐表示,儘管他不支持修訂18C,但支持國會對種族歧視法例作聆訊,認為是公開討論的好機會。
保守派要求廢除18C條款中「侮辱」及「冒犯」的字眼,認為兩個詞太含糊,容易入罪,打擊言論自由。近月呼聲愈演愈烈。
總理譚保亦表示,內閣正考慮在國會就18C爭議展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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