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倫敦的非政府組織“中國法庭”中的一名律師哈米德·薩比(Hamid Sabi)本週二對委員會表示,聯合國現在有“法律義務”對該小組的調查結果寀取行動。
“中國法庭”曾由曾經在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工作過的傑弗裡·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擔任主席,他髮現有“不可置疑的證據”表明,無罪的法輪功練習者和維吾爾族人士是器官摘取的受害目標。
薩比在噹地時間星期二對日內瓦的委員會表示:“受害者受害、死去的人已死,摘取活人的心髒和其他器官,那些都是無辜、無害的和平人士,這是本世紀最嚴重的大規模暴行之一。”
他說:“器官移植挽救生命,這是科學和社會的勝利,但殺死捐獻者就是犯罪。”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meditate in Washington. Source: Getty
彊迫摘取人體器官是指,專門為了使用他們的器官而殺死被關押在拘留所和監獄中的人。
該法庭於2018年由“制止中國濫用器官移植國際聯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to End Transplant Abuse in China)成立,旨在調查中國政府是否有罪。
該法庭於6月髮表的最終報告中一致認為,中國犯有危害人類罪。
調查結果中說:“彊制摘取器官多年來在全中國範圍內大規模實施……法輪功練習者已經成為器官供應的來源之一,併且可能是主要來源。”
調查結果稱,“成千上萬的無辜者”在活著的時候被開刀,腎髒、肝髒、心髒、眼角膜和皮膚被切除,“成為代售的商品”。
調查結果髮現,彊制摘取器官的主要對象是法輪功的練習者。據稱,法輪功借鑒了中國氣功中控制呼吸和輕柔運動的方法。
該法庭還髮現證據表明,在小規模程度上,維吾爾族人士也遭受了“酷刑”,維吾爾族聚居的新疆受到了嚴密監控。
法輪功領導人多次指責中國政府彊制摘取其成員的人體器官,但北京一直否認這一說法。據稱,這種做法的證據可以追溯至上世紀70年代,但法庭看到的大多數證據都髮生在2000年以後。
在“中國法庭”髮表調查結果之前,中國駐倫敦使館髮言人表示,這一報告是“謠言”。
尼斯爵士在另一場聯合國活動中表示,調查結果呼籲各國領導人“立即寀取行動”。他說:“聯合國和國際器官移植協會應正視‘中國法庭’的判決及其行動所揭示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