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澳籍長者將需出示「生存證明」以領取養老金

80歲以上、居住在海外的澳洲籍長者將須每隔兩年提交「生存證明」,才能繼續領取養老金。

pensioners

Source: SBS

據澳洲廣播公司ABC的報道,80歲以上、居住在海外的澳洲籍長者,將必須提交「生存證明」,以證明他們還活著,才能繼續領取養老金。

目前,大約有9萬6千名正領取養老金的澳洲籍長者居住在海外,其中四分之一的人年齡超過80歲。

從7月1日起,養老金領取者將需要每隔兩年,前往澳洲駐海外大使館或領事館登記,以證明他們還活著並有權領取福利金。

聯邦社會服務部長費萊切估計,大約有六千個案例都顯示這些海外居民已經死亡,但繼續領取養老金。

他說:「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是欺詐行為,在其他情況下,可能是養老金領取者的家庭錯誤地認為他們仍有權領取以前支付給親人的養老金。」

政府預計新措施將在四年內節省1億5千萬元,但這個數字是基於平均死亡率計算出來的。

費萊切指出,英國、德國、荷蘭、法國和意大利等國家都已有系統,來驗證居住在海外的養老金領取者是否還活著,而澳洲是仿傚這些國家去推出一個類似的系統,以確保福利金只用於符合條件的受助人。

根據新制度,養老金領取者將獲得13星期的時間,通知政府當局他們還活著,否則他們的養者金將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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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 Crista L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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