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urce: SBS
署方初步調查顯示,產品註冊持有人皇冠(國際)醫藥保健公司,從內地進口上述產品,進行包裝後於香港銷售。
該公司已自願回收產品。
衛生署指,「吡羅昔康」屬第一部毒藥,是非類固醇消炎藥,用以消炎止痛,署方至今沒有接獲相關不良反應報告。
衛生署又說,由於上述產品懷疑冒牌,衞生署會將個案轉交執法部門進一步跟進。
台灣藥廠竄改感冒藥有效日期
另外,台灣亦發現有藥廠竄改感冒藥液的有效日期。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天良生物科技涉嫌竄改「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批號及有效期,重新貼上新標籤,當局查封逾 16 萬瓶藥物,並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天良生物科技公司承認違法行為已持續 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