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少女投"NO"遭解僱: 我不仇視同性戀

一名從事兒童派對娛樂工作的女性在臉書上宣稱她反對同性婚姻之後被僱主解僱。這名因為擔心報复而只未透露姓氏的18歲女性首次對媒體講話,否認僱主說她是恐同人士的指陳。與此同時,僱主家人也表示在事件後收到來自陌生人的電話騷擾和威脅。

瑪德琳使用了臉書的filter頭像背景功能,在自己的臉書賬戶頭像上標注:“投否沒問題”((It is okay to vote No)。其僱主後來在社交網站中稱,這是「恐同」和「仇恨」言論,因此將她解僱。

18 歲的瑪德琳(Madeline)接受SKY NEWS的保守派節目The Bolt Report節目訪問時稱,她為坎培拉一家公司工作,週日收到僱主森斯(Madlin Sims) 一個訊息,表示「要讓她走」的原因,是她反對同性婚姻。

瑪德琳捍衛自己道,自己從小在基督教家庭長大,“我是八個孩子中最年長的,我幫助過週日學校,教會活動營和兒童營活動。”

“我現在做保姆。我一直做兒童工作,我了解孩子。”

“被叫做恐同人士,被說成我對我工作的家庭和孩子有威脅,我彊烈不同意。”

瑪德琳說人們有權表達自己的觀點:“這是民主,我們被給予選擇,作為澳洲人來投是或者否。”

“我的觀點是投No,我不認為只是因為有人不同意我的觀點,就剝奪我的工作。我認為我不應該被炒掉。”

僱住森斯(Madlin Sims)也在社交網站Facebook 貼文,表示解僱瑪德琳的原因:"炒了一個員工,因為她公開表示可以投否... 公開表達在同性婚姻問題中投否,在我眼中,是仇恨言論。"
'It's not okay to vote No': Boss fires worker over same-sex marriage views.
'It's not okay to vote No': Boss fires worker over same-sex marriage views. Source: Captured: The Australian
帖文稱:"投否是恐同,宣颺恐同是仇恨言論。"

"作為僱主,我不能讓代表我的人在網上公開張貼仇恨言論。"

森斯後來再有另一條帖文:"那名散工遭到解僱,因為我不能讓這人在兒童身邊,她會影響兒童... 我堅持解僱她沒錯。"

事件髮生後,森斯的兄弟說他們收到了許多人身攻擊,(不認同同性婚姻的人們)找到他們的家庭電話,對他們進行騷擾。

“在事件降溫前,我們已經停止了我們所有的生意。但是這還是沒有停,他們仍然有辦法聯系到我們,說我們有多麼卑鄙。”

“事實上,這件事令我們的一些身為同志的員工很不舒服,所以現實地說我們只得不再僱傭她。”

公民社會學院表示,在首都領地《反歧視法》中有宗教補充條款:"僱主因你的宗教信仰解僱你,你可引用反歧視法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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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sbs manda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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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ouise Cheer, Rashida Yosufz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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