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規模最大的種族滅絕研究學者組織「國際種族滅絕研究學者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enocide Scholars)通過一項決議,表示根據法律標準,足以確認以色列正在加沙犯下「種族滅絕」罪行。
在該協會 500 名會員中,86% 的投票者支持決議,指以色列在加沙的「政策與行動」符合《公約》第二條所界定的法律定義。
以色列強烈反駁
以色列外交部批評這份聲明「可恥」,並稱其「完全建立在哈馬斯的謊言運動之上」。以色列一貫否認在加沙的行動構成種族滅絕,並堅稱這是正當防衛。
目前,以色列正於海牙的國際法院應對一宗針對其犯下「種族滅絕」的訴訟。
根據以色列政府資料,哈馬斯於 10 月 7 日發動襲擊,造成逾 1,200 人死亡,其中包括約 30 名兒童,並挾持超過 200 名人質。
加沙衛生部門稱,自 10 月 7 日以來,已有超過 63,000 人在以軍轟炸中喪生。
聯合國的全球飢荒監測機構指,加沙部分地區正陷入「人為饑荒」。以色列亦否認相關說法。
這份三頁的決議文件呼籲以色列「立即停止一切構成種族滅絕、戰爭罪與危害人類罪的行為,包括蓄意襲擊及殺害平民(包括兒童)、製造饑荒、剝奪人道援助、水、燃料及其他維持民眾生存所必需物資、性暴力及生殖暴力,以及強迫平民遷徙」。
文件同時指,哈馬斯於 10 月 7 日襲擊以色列而引發戰爭的行動,也屬於國際罪行。
國際種族滅絕研究學者協會主席、專研種族滅絕的西澳大學國際法教授奧布賴恩(Melanie O’Brien)表示:「這是來自種族滅絕研究領域專家的明確聲明,確認加沙正在發生的就是種族滅絕。」
她強調:「無論任何情況,包括自衛在內,都不能為戰爭罪、危害人類罪或種族滅絕辯護。」
《公約》背景
1948 年《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是在納粹德國大屠殺猶太人後通過,將種族滅絕定義為「以全部或部分消滅一個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為目的而犯下的罪行」。該公約要求所有國家採取行動,防止並制止種族滅絕。
自 1994 年成立以來,國際種族滅絕研究學者協會(IAGS)已通過九項決議,承認歷史上或持續發生的種族滅絕事件。
該協會亦出版學術期刊,並定期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被視為該領域規模最大的學術團體。另一個名為「國際種族滅絕學者網絡」(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Genocide Scholars)的團體,也會舉辦會議並出版期刊,但並不發表類似的決議。
哈馬斯管治下的加沙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薩瓦布塔(Ismail Al-Thawabta)對該決議表示歡迎,形容這是「具威望的學術立場」,並稱「這對國際社會構成法律與道德義務,必須緊急行動,制止罪行、保護平民,並追究佔領方領導人的責任」。
荷蘭公開大學國際法教授瓦西里耶夫(Sergey Vasiliev)則向路透社表示,這項決議顯示「這一法律評估已在學界,尤其是在種族滅絕研究領域,逐漸成為主流觀點」。瓦西里耶夫並非該協會成員。
事實上,數個國際人權組織及部分以色列非政府組織早已指控以色列犯下種族滅絕罪。據路透社查閱的一封信件顯示,上周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蒂爾克(Volker Turk)辦公室的數百名員工致信,要求他明確將加沙戰爭定性為「正在發生的種族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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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 Examines】何謂「種族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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