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酒」(Second-hand drinking)是指有人因他人過度飲酒所產生的負面行為而受到傷害。這類的負面行為並非故意,而是在酒精的影響下,改變了飲酒的人的思考和行為的方式,然後出現的。這些傷害包括身體或言語上的攻擊、財物損毀、陷入債務,或者因為與飲酒人士同車而有機會出現的交通意外。
據《雪梨晨峰報》報導,拉籌伯大學(La Trobe University) 酒精政策研究中心的羅門教授(Robin Room)表示,當談論酒精的負面影響,一般只會聯想到極端情況,如醉酒駕駛、胎兒酒精綜合症或酒精引起的暴力行為。而只談論極端行為,彷似可以將自己與「酒鬼」劃清界線,但羅門教授指「負責任飲酒」和「不負責飲酒」之間分別是逐漸改變,而非二元。事實上,從宏觀方向看酒精影響,以及將「二手酒」定義廣闊至包括飲酒後對其他人的傷害,是近十年才開始出現。在這定義下,「二手酒」的影響會比人們之前所想像更為廣泛。
羅門教授指美國平均酒精攝取量比澳洲少,而美國有三分之一的成年人表示不飲酒,澳洲不飲酒的成年人不到兩成,他相信「二手酒」問題在澳洲會更嚴重。不過,共通點是女性傾向舉報伴侶或家人的暴力行為﹔而男性傾向舉報陌生人的醉飲暴力行為。年輕人亦相對容易出現傷害他人行為,這是因為較多年輕人是「為醉而飲」。
澳洲一份2018年的研究發現,與重度飲酒伴侶一起生活的女性,會出現較嚴重的焦慮和抑鬱症狀,又對生活的滿意度較低。
兼為酒精廣告審查委員會成員的科廷大學心理學院Simone Pettigrew教授估計澳洲每年因為酒精相關的傷害所造成的費用約360億元。她指雖然八成澳洲成年人會飲酒,而且當中四分之一的人會每月至少飲酒一次,但大部分人對「二手酒」的情況不感興趣。而政府的政策通常只集中特定社群,如孕婦和年輕人,忽略其餘的澳洲人也需要注意。
她說﹕「沒有所謂的安全量,它是一種致癌物質,它會改變你的行為,會影響了身邊的人,是對社會有影響。」
而羅門教授同意講法,他指人們傾向考慮飲精對飲酒人士的危害,但其實對其他人的危害亦很大,而且對他人而言,「二手酒」相比吸煙或非法藥物帶來的危害可能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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