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髮在1991年4月13日,一名頭戴面罩的男子闖入事主位於Templestowe的家中,迫陳嘉敏的兩名妹妹躲入衣櫃,然後擄走陳嘉敏。噹時陳嘉敏的父母正在餐館工作。
警方展開大規模搜索未果,直至一年後,陳嘉敏的遺體於Thomastown的Edgars Creek被髮現,後腦中三鎗死亡,髮現遺體的地點,距離家中約30分鐘車程。
維州警方的調查認為,陳嘉敏案與另外多宗少女被擄案很相近,包括10歲的Sharon Wills和13歲的Nicola Lynas,先後在1988年和1990年在家中被擄走,分彆在18小時和50小時後被放走。
維州助理警務處長方達納表示,警方25年來收到過萬條線報,搜查3萬間房屋和邀請2.7萬人協助調查:“我深信社區中有人掌握了關鍵的線索。”
陳嘉敏被殺後,一系列的少女被擄案也停止,估計可能是案件鬧得太大,抑或警方所調查的人噹中,包括兇手在內。
墨爾本《先鋒太陽報》甚至列出警方鎖定為疑兇的居住地點,又指部分疑兇曾經是教師,甚至指警方在其中一人家中找到面罩和刀收藏在屋頂,但是維州警方未有證實消息。
方達納表示,有信心在知情人士協助底下,可以將兇手緝捕歸案:“多年來我個人對這宗懸案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