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法院裁定:住宅大廈不准一刀切禁養寵物

新州法院的一項里程碑式判決,令養寵物的住宅單位業主有重大勝利。

SBS MALAYALAM

Source: Supplied

上訴法院3名法官一致裁定,雪梨內東區住宅大樓The Horizon試圖禁止住客養寵物的決定違法。地產傳媒Realestate.com.au報道,這裁決意味新州再沒有住宅大廈可以一刀切禁止住客養寵物。

今次的法律訴訟長達5年,最初是The Horizon一位住客兼狗主Jo Cooper挑戰大廈的禁令。該狗主養了一隻13歲的迷你史納莎,名叫Angus。

代表Cooper的Bartier Perry律師樓合伙人Sharon Levy表示,這裁決對寵物主人有更廣泛的影響,「這決定實際上改變了業主法團可以如何管治物業管理計劃(strat schemes)的方法。」

「法院裁定,禁止寵物違反了物業管理計劃的法例,該法例要求(法團的)規定不能『嚴苛、不合情理和壓迫性』。」

Levy稱,今次裁決影響了新州數以千計的住宅單位業主,「對於業主法團可以對住宅單位業主設下的規定,今次裁決可能有很廣泛的影響。Angus的勝利可能意味未來一些(法團的)規定將有重大改變和法律上的挑戰。」

Cooper表示,為了保住Angus,她經過5年的官司後,對法庭今次裁決感到十分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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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 Yiu Wah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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