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二十年前 19 歲少婦皮茲莉 (Belinda Peisley) 失蹤及懷疑被殺案,一名前警員炮轟當年新州警方辦案不力,坐失破案良機。
事發在 1998 年,皮茲莉在藍山 Katoomba 家中失蹤,失蹤人口組探員苅萱 (Karen Karakaya) 接受澳洲廣播公司訪問,憶述當時警方在案發後四天就稱「毋需進一步調查」,令她相當意外:「有需要調查的案件,不預料會被列作毋需調查。」
報導引述苅萱稱,失蹤頭幾天是調查關鍵,對於警方這樣處理案件感到遺憾。
未有錄口供 未有查現場
死因研究官於 2012 年和 2013 年在報告中批評,警方當時未有按規定展開調查,包括未有調查皮茲莉的居所,也未有向皮茲莉的親友錄取口供。
皮茲莉承繼了一筆遺產後,到藍山買屋定居,她身染毒癮,生活混亂,親友稱她失蹤前被人毆打過,鄰居也曾聽過皮茲莉的居所傳出爭吵聲和破壞物件的聲音報警。
在皮茲莉失蹤前三天,一名社工關注皮茲莉的人身安全報案,警方到場後看到浴室地下有一大灘血跡,但未有採取樣本,也未有了解發生何事;及後皮茲莉失蹤,又未有將案件列作涉嫌兇案處理。
死因研究報告:程序很重要
報導引述另一名協助死因研訊的警員稱,警方從頭到尾把案件當成普通失蹤案,完全無現場搜證和錄取證供:「開頭不做,之後再查就很難。」
死因研訊報告建議,如果失蹤者很有機會被殺,警方應該啟動基本調查程序;報告又建議,應在失蹤 72 小時內展開調查。
新州警方去年起重新調查 500 宗懸案,皮茲莉失蹤及懷疑被殺案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