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 移民自台灣的被告2018年飯聚後帶兩友人回家,並迷姦了女友人
- 遭受害人對質時,被告提出簽保密合約及付10萬元「掩口費」
- 法官斥被告的罪行是「有預謀及策劃」。
他們進屋後,被告給他們一人一杯紅酒,兩杯都偷放了鎮靜藥「羅樂眠」(rohypnol)。
之後,被告將男友人搬入車裡,載到附近一個公園將他拋下,然後回到家中將仍是處女的女友人強姦。
受害人一直十分不適,醒來後遭被告帶到浴室嘔吐,被告之後再帶她回房間第二次強姦了她。
在這18小時裡,受害人一直記憶模糊,直至數日後向被告對質。
被告向受害人提出付10萬元「掩口費」,並叫對方簽合約保證不要向外人說這件事。
被告在本月初承認兩項強姦罪。
Southport地區法院法官麥金尼斯(Katherine McGinness)昨日(5月27日)判刑時表示,這宗罪案是「有預謀和經過策劃的」。
麥金尼斯說:「你引誘原告人到你的家,假意款待。」
法官又在庭上表示,受害人和她的伙伴受到精神創傷。
至於被拋棄在公園的男受害人,醒來後發現自己銀包等財物盡失,被迫求途人送他到警局。
法官向被告表示:「你毫不關心他的安危。你在晚上把他丟在不熟悉的公園裡。」
法庭聆悉,被告已非首次對女性干犯暴力罪行。
在2012年4月,他在送一名韓裔女子回家時,抓她的胸部和臀部,因而被裁定性侵犯罪成,被判守行為。
此外,他亦有詐騙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