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恩布爾此舉,源於自由黨內保守派成員,希望在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中,加入“宗教信仰豁免”的條例。比如,允許教堂和宗教祭祀以宗教信仰為由,拒絕為同性情侶證婚。
總檢察長布蘭迪斯(Brandis)表示,他希望相關法案能夠保護那些非宗教的婚禮司儀,併希望增加一條條例:每個人都能夠合法的根據自己的宗教信仰來表達對婚姻的看法。
接受委派的拉多克先生將在明年3月31日前報告他的調查結果,這比聯邦政府自己提出的在聖誕節前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期限要晚得多。
特朗布爾在聲明中說:“任何保護廣泛宗教自由的改革都應噹慎重。噹議會試圖立法保護宗教自由等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時候,很有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拉多克表示,他將提出一個“慎重考慮過的意見”。他告訴第九頻道:“我噹然認識很多基督教領袖,我在伊斯蘭社區中聯系廣泛,我也非常關注印度教徒和佛教徒。”
關於是否將宗教保護納入同性婚姻法案;或者迅速通過同性婚姻改革,然後在2018年單獨討論宗教自由法案的問題上,聯邦部長之間也存在分歧。
網民對特恩布爾委任拉多克的決定幾乎都持保留態度。有人表示“我以為YES通過了,意味著我們不需要在這個問題上再糾結這麼久。”也有人表示,“成千上萬的年輕人支持婚姻平權,特恩布爾郤想聽一個75歲的保守派人士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