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訴訟指昆州政府僱用了Seqwater及SunWater兩間公司管理導致水浸的水壩, 而負責管理水壩的四名工程師疏忽職守, 導致當地市民財物受損。 而新州最高法院最終於星期五,裁定居民的集體訴訟勝訴,令到一些居民喜極而泣。
由於昆州法院不受理集體訴訟案件,故此,有關人士只有訴諸於新州最高法院。暫時未知昆州政府是否計劃對裁決提出上訴。
法官比奇·瓊斯(Robert Beech-Jones)發現因為工程師在該次的特大暴雨中未能正確管理兩個水壩,令市民遭受嚴重洪水破壞,
77歲的博蒙特先生是6,800名洪水受害者之一, 他對澳聯社表示:『他們因為該次洪水所要承受的精神壓力是十分巨大的。』他亦表示:『該次事件令我們經歷許多困境,包括保險公司拒絕作出賠償,亦曾經試過被踢出租賃的房屋和重建一棟被摧毀的房屋。』
比奇·瓊斯法官亦發現水壩營運商沒有按照操作指引,就大雨預報採取行動。法院裁定,如果不是由於他們的疏忽行為,受洪水侵襲的23,000所房屋和企業中的一些人士,將不會受到那麼大的重創。
布萊克本律師行(Maurice Blackburn)的首席律師吉爾森南(Rebecca Gilsenan)說,此案是澳洲法律史上最大的集體訴訟裁決之一。但她表示,有關律師將不會在案件於2月在法院作審結前對賠償金額作揣測。但她表示,預計數字可能會數以百萬計。吉爾森南又表示,昆州政府應該著眼於及時作出賠償,並確保昆州市民再也不會受到因為管理水壩不善所帶來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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