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數天,谷歌(Google)經已與多間本地新聞媒體達成協議,承諾為所有在 Google 旗下 Google News Showcase 顯示的新聞內容支付費用。
最新與 Google 達成協議的是梅鐸(Rupert Murdoch)擁有的新聞集團(News Corp)。該公司將在未來三年收到大筆付款及部份廣告收益,並將由 Google 目前正在研發的訂閱平台中獲得收益。
雙方同意協議內容保密,令外界猜測有關交易的款額。據報,Google 亦將向七號電視台所屬的 Seven West Media 支付每年 3,000 萬澳元的費用,而九號網絡亦預料將在五年每年獲得 3,000 萬澳元。
雖然 Google 公司亦反對政府提出的新聞媒體議價法令,同樣認為公司沒有義務為在其平台上顯示的新聞資訊付費,為何他們仍願意與媒體公司達成付費協議?
尋找一個解決方案
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研究員梅斯(James Meese)表示,政府最初的計劃是要求 Google 為所有在其搜索引擎 Google Search 中所出現的新聞內容付費,而這就正是 Google 正嘗試避開的情況。
公司認為這樣做將影響其企業運作的核心模式,強調搜索引擎本應是在背後「被動地」提供搜索結果,並將所有能搜索得到的網站顯示給用戶。
但向新聞機構支付費用,將意味為他們提供「特別待遇」,從而影響其他企業及內容提供者在搜索結果的顯示先後次序。
聯邦政府原本決定漠視 Google 提出的異議。但據《雪梨晨鋒報》報道,一旦有關協議達成,聯邦財長費登堡就暫時不會將 Google 列入全新議價法令當中。
報導指,Google 與新聞機構達成的協議將被視為「與在 Google Search 中顯示搜索結果所需要向媒體支付的費用,屬於相同或類似的金額」。
但最終結果則仍有待觀察。費登堡將有權在任何時候決定,Google 旗下的什麼產品會受新法令管制。若政府認為 Google 支付的金額不足,政府仍有權將 Google Search 納入監管範圍之中。
媒體議價法令的未來
最初提出法案建議的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公署(ACCC)及聯邦政府均對 Google 與媒體公司達成的協議,視為一個積極的成果。
這是由於新法令的原意是希望科技巨頭能參與價錢協商談判。Facebook 及 Google 過去已透過某種形式向新聞媒體支付一次性費用,但則未有達成長遠支付費用的協議。
ACCC 及聯邦政府所採取的策略就是通過立法,強迫科技公司支付費用,而這次改革的關鍵元素就是要有一個「最終作決定」的仲裁者。
一旦科技公司與新聞機構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必須提出其要求並由仲裁者作最終決定。若雙方的要求均不符合公共利益,仲裁者就有權就金額作出調整。
這種難以預測的不確定性正是企業不願看見的。在此情況下,Google 願意開始進行談判協商實在不難理解,尤其是若自行談判將能有機會令公司毋須為搜索引擎顯示的結果付費(只為 Google News Showcase 顯示的內容付費)。
當然,這並不表示新聞媒體議價法令將不適用於 Google,但目前看來 Google 將不會願意將金額交由仲裁員決定。
對新聞機構而言
澳洲新聞媒體的財務狀況可能會因新法令而得到期待已久的增長,媒體公司將可透過 Google 的付費而不斷獲得收益。
目前的唯一挑戰是確保新帶來的收入將為澳洲公眾帶來符合公共利益的新聞資訊,這將是普羅大眾能藉此獲得的唯一好處。政府表示,將在一年後進行檢討,確保新法令按預期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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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可在澳洲多個地方接受新冠病毒測試。如出現傷風或感冒症狀,應致電家庭醫生或撥打 1800 020 080 致電「全國新冠病毒健康資訊熱線」,以安排進行測試。
聯邦政府推出的追蹤新冠病毒的應用程式 COVIDSafe 可在手機中的應用程式商店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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