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香港警方要迫這名澳洲學生坐上20個小時?

澳洲國立大學(ANU)一名學生安野海渡(Kai Clark)在5月28日因涉嫌在香港參與非法集會被警察拘留,並且被逼坐在一張塑膠椅子上達20個小時。

21歲的安野海渡說,在他被拘留33小時的過程中,他沒一次有睡超過30分鐘。

21歲的安野海渡說,在他被拘留33小時的過程中,他沒一次有睡超過30分鐘。 Source: AAP

安野海渡在被捕後被帶到香港仔警察局。21歲的安野海渡說,在他被拘留的33個小時中,他每次都不能睡超過30分鐘。

安野海渡在星期三對澳聯社說:『我不能說這是否是他們的意圖,但我肯定睡得不夠。』

安野又表示,警方表示在拘留期間對他進行的搜身行動時讓他與律師會面是『太不方便』後,他與警方發生了爭執。

安野本身是澳洲公民,亦是香港永久居民, 而警方對他進行了搜查後亦要求他換上一套灰色運動服,然後將他帶進『等候室』。

安野星期三在推特上貼文:『有人告訴我會給我們分配床位,但實際上這裡只是一間會議室,而我在接下來的20個小時則坐在一張塑膠椅子上。』

現時就讀於澳洲國立大學的四年級學生安野說,他被迫要等候多個小時才可以見他的律師,而他的律師其實一直在警察局等候。

安野之後被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一名官員問話,然後最終於5月29日晚上無條件獲釋。不過,他卻被告知他仍在接受調查,如果有足夠證據起訴他的話,他將可能會再被逮捕和遭起訴。

澳洲一名駐港的作家及律師達皮蘭(Antony Dapiran)上週表示,警方是可以合法拘留被捕者長達48小時,然後才對其進行起訴或准許被拘留人士保釋或無條件獲得釋放。

皮蘭對澳聯社AAP表示,在大規模拘捕的情況下,安野被拘留達33小時是合法亦並非『不尋常』。

『鑑於現時不斷發生的抗議活動……警方一直以拘捕作為恐嚇和控制人群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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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 Selina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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