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9月6日),一名74歲的悉尼男子因曾彊姦和性虐待女兒而被法院判處45年徒刑。
理查德·海恩斯(Richard Haynes)於2017年2月從英國引渡回來,他被控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對女兒詹妮弗·海恩斯(Jennifer Haynes)犯下25項彊姦、猥褻等罪名。
案髮於詹妮弗4-11歲期間,後她被診斷出患有嚴重的多重人格障礙。
今年5月,理查德·海恩斯正式認罪,噹時詹妮弗在法庭作受害者陳述時說,“他聽到我乞求他停下來,他聽到我在哭,他看到了我的痛苦”,“他看到了血和對我造成的身體傷害,第二天他又選擇了重蹈覆轍。我父親的虐待是精心算計而有計劃的。”
詹妮弗認為,父親對她造成的傷害罄竹難書,也正是長期的虐待讓她患上了多重人格障礙。她甚至能分裂出2500種不同的的人格。
海恩斯女士目前身上帶著結腸瘺袋生活,牙齒、視力和心理健康方面存在永久性的問題,且她恐懼浴室和廁所等場所。
本週五的這一判決追溯至2017年1月5日,33年內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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