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研究指出,如果不再豁免自住居所的資產增值稅,聯邦政府每年將可以多徵收460億元的稅金。
假如只豁免二百萬以下自住居所的資產增值稅的話,在四年內亦會徵收到接近120億元。
研究是由澳洲智庫機構The Australia Institute澳洲學社,根據全國社會經濟模擬會的資料分析後得出。
澳洲學社表示,出於政治考慮,完全不再豁免自住居所的資產增值稅未必可行,但政府應該考慮對價值二百萬元以上的自住樓房徵收該稅項。
獨立議員辛樂豐認為,取消豁免價值二百萬以上的自住居所資產增值稅,是關乎房地產巿道和結構的大事,加上各州及領地的巿道不一,必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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