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柏文又指,騎單車人士本身已是較易受傷的道路使用者,使用手機只會讓騎士更容易受到傷害。相反,騎單車時若使用手機的耳機進行通話,則並不違法,只要騎士並非用手將手機放在耳邊,或者使用揚聲器而只用單手踩單車就可以。
另外,斯柏文又建議,單車騎士應該在通話之前,先將單車停在一旁,並離開行人路及行車道以確保安全。
西澳的道路安全執行委員卡梅倫(Iain Cameron)亦指,相同的道路法適用於在行人路騎單車、使用殘障電動車(mobility scooters)及騎馬的市民。
唯一的例外,是使用手推嬰兒車的人士。斯柏文指,六年前曾向手推嬰兒車時使用手機的一名女士發罰單,但最後警方收到通告指,相關道路法並不適用於使用手推嬰兒車的人士,因而撤消罰款。
卡梅倫又強調,有不少被罰款人士,都會投訴指他們本身並不了解規則。但相關道路規則已經向外公佈,而於駕駛執照筆試時都會進行測試,他又指,每個人都有責任,去了解與他們有關的道路規則。
https://www.australia.gov.au/information-and-services/transport-and-regional/roads-and-road-transport/road-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