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迫 AGL 建電廠九十天呈交計劃

聯邦政府要求 AGL 延長營運 Liddell 火煤發電廠,否則須另起新發電廠。

The annual report of AGL

Energy company AGL has been fined $124,000 for breaching political disclosure laws. (AAP) Source: AAP

總理譚保與能源公司 AGL 達成協議,延長新州 Liddell 火煤發電廠的運作多五年,除非 AGL 在 90 天內草擬計劃與建新的發電廠取締。

AGL 行政總裁韋西要求 AGL 董事局考慮興建新的發電廠,但不會採用火煤,一旦有決定就會如期關閉及出售 Liddell。

意味 AGL 寧可興建新發電廠,也不願繼續繼營 Liddell。

政府要求是:「在價格及供應穩定上對消費者無負面影響。」

韋西曾表示,保留火煤發電廠並無經濟效益。

火煤發電佔 AGL 全年電力批發業務 80% ,達 15.4 億元。

韋西要求譚保建立新能源投資規定,包括在搖擺不定的再生能源目標問題上作出長遠決定,使行業有例可循,並願意作出長遠投資。

目前聯邦及各州政府對可再生能源有作出補貼,但保守派議員要求聯邦及各州政府廢除再生能源目標,擴大傳統的火煤發電規模。


1 min read

Published


Share this with family and friends


立即訂閱SBS中文電子報

訂閱SBS中文電子報,接收最新新聞資訊。

訂閱即表示你同意SBS的服務使用條款私隱保障政策,包括接收來自SBS的電子郵件通訊。

追蹤SBS中文

下載手機應用程式

收看SBS

Cantonese Collection

Watch onDemand

Watch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