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將會在今早有裁決。
案中女子坐船來澳洲尋求庇護,她所乘坐的船隻,在2013年10月被澳洲邊防人員截停。女子先被帶往聖誕島,之後被送往瑙魯的澳洲羈留中心,2014年8月被帶返澳洲本土接受治療。
在該名女子在澳洲期間,人權事務中心的律師向法院申請,禁止移民部將女子送返瑙魯,案件在去年8月交由高院審理。
這並非第一宗挑戰離岸羈留政策的案件。
在2014年,高院審理澳洲在巴布亞新畿內亞營運羈留中心是否合法,最終法院裁定,澳洲憲法第51條允許聯邦政府這樣做。
而這一次,人權律師指責聯邦政府在第三國資助及參與羈留他人是違憲。法律界人士指,這是極具爭議的議題,難以預料法院將如何判決。
本台會跟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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