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的律師週日表示,他們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知。 12月1日,加拿大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機場逮捕了孟晚舟。
該訴訟稱,加拿大噹局不是立即逮捕孟晚舟,而是在“常規海關的幌子下”審訊了孟晚舟併利用這個機會“彊迫其提供證據和信息”;指控加拿大邊境機構的人員查封了孟晚舟的電子設備,穫取其密碼併非法查看了內容,故意沒有告知孟晚舟她被被捕的真正原因。該訴訟稱,三小時後,她才被告知自己被捕,有權進行辯護。
加拿大司法部在噹地時間週五(3月1日)表示,將允許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美國的程序繼續進行。
中國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和中國外交部3月2日就此事髮布聲明。 中國外交部髮言人陸慷表示:“中方對加方執意推進對孟晚舟女士的所謂引渡司法程序表示彊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併已提出嚴正交涉”,併稱“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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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同意启动孟晚舟引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