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n Bingbing has vanished without a trace. Source: Getty Images
突然人間蒸髮近4個月的範冰冰,於10月30日突然現身微博,刊登致歉信。在這條迅速傳遍海內外網絡的致歉信髮布前數小時,同一天,中國中央電視在其新聞直播間節目中播出了題為"稅務部門依法查處範冰冰偷逃稅問題"的報道,報道在援引稅務部門的話稱,向範冰冰及其擔任法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滯納金0.33億元,以及各種罰款近6億元,合計連繳帶罰近9億元。若範冰冰能如期繳納,將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連繳帶罰8.8個億,對於5年蟬聯福布斯中國名人榜榜首,併聲稱自己就是"豪門"的範冰冰意味著什麼?逃稅2.55個億,不追究刑事責任,依據是什麼(新法)?2014年從韓國免稅店買化妝品在淘寶銷售,被法院一審判定逃稅109萬,判刑11年。隨後因網絡訂單部分未被認可,偷逃稅改為8萬,被判有期徒刑3年的中國離職前空姐 李曉航案,又怎麼來理解?所謂適用於範冰冰的新法,是不是就在這兩個案子之間髮布的呢?《中餐廳》真人秀 舒淇、趙薇退回4000萬是否也與限薪令的殺威棒有關?
SBS中文普通話節目記者謝欣連線中國國內某知名影視制作公司法務工作者, 他首先結合中國的新稅法就該案例做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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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两亿,范冰冰为何只罚款不用坐牢?




